索引号: | 12411400757140080P-sqszfgjjglzx-00000027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生效日期: | 2022-11-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公积金〔2022〕52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完善和整改全市财政供给单位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的通知
各财政供给单位:
为完善和整改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使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高效,更好地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建办金〔2014〕51号) 及河南省政府服务“三级十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我市各财政供给单位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完善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改目的及意义
准确、齐全、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是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和管理服务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进一步推广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和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的基础和保障。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完善和整改工作,对推进住房公积金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整改内容及标准
请各财政供给单位根据《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录入标准》(见附件1)和《个人基础数据信息录入标准》(见附件2),对照本单位不规范信息统计表(随后将会由中心各县、区管理部发送至各单位),仔细核对本单位及职工所有信息,特别是职工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婚姻状况等信息,是否存在不准确、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对于问题数据,按照录入标准,认真整改,做到所有基础数据准确、完整和规范。
三、整改步骤及时限
(一)宣传发动阶段。中心各管理部于11月15日前,会将各财政供给单位不规范数据信息和整改要求,通知到各单位。各单位对照不规范数据信息,结合单位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取得职工理解和支持。
(二)征集上传阶段。各财政供给单位征集单位和职工信息,于11月30日之前对基础数据信息进行整改并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上传至业务系统;
(三)整改提高阶段。中心各管理部于2022年12月15日之前,会通过业务系统对照核查各财政供给单位已上传的基础数据信息,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财政供给单位进行整改;
(四)补充完善阶段。各财政供给单位针对管理部反馈的问题,再次进行完善并录机上传,于12底完成所有基础数据的整改工作。
四、整改要求及应用
(一)请各财政供给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整改工作,及时征集单位、职工相关信息,认真填报,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和规范。
(二)中心将建立未核实整改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单位名册,对未完成基础数据整改工作的财政供给单位,将从2023年1月1日起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直至单位各项基础数据整改完毕。
附件:1.《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录入标准》
2.《个人基础数据信息录入标准》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
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录入标准 | |
数据项名称 | 录机标准 |
单位账号 | 系统自动生成 |
单位名称 | 与单位公章名称保持一致(公章、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名称应一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按照证件所载信息录入(以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为依据) |
单位性质(单位类别) | 按单位实际情况选择“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 |
单位经济类型 | 财政供给单位按“国有全资”选择 |
单位所属行业 | 行政机关单位选择“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录入;事业单位按所属行业录入(例如:1、第一高级中学、商丘市实验中学、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等学校选择“教育”;2、商丘市中心医院、商丘市睢阳区妇幼保健院选择“卫生和社会工作”;3、商丘市睢阳区图书馆、商丘市睢阳区博物馆、商丘市睢阳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等选择“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资金来源 | 按单位实际情况录入 |
单位开户日期 | 系统自动生成 |
单位地址 | 按照证件中住所地址填写(以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为依据) |
经办人姓名 | 与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 |
经办人证件类型 | 统一为身份证(其他证件类型在系统中为锁定状态,出现其他证件,及时告知中心) |
经办人证件号码 | 18位身份证号 |
经办人手机号码 | 11位手机号码(目前系统低于11位无法保存) |
单位设立日期 | 按照文件或证件所载信息录入(以单位正式成立的文件或营业执照日期为准,若有更改,以更改日期为准) |
单位隶属关系 | 以发证机关所载信息内容录入(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印章等) |
单位法人代表姓名 | 按照证件所载信息录入(以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为依据) |
单位法人证件类型 | 统一为身份证(出现其他证件,按其他录入,并及时告知中心) |
单位法人证件号码 | 18位身份证号 |
附件2
个人基础数据信息录入标准 | |
数据项名称 | 录机标准 |
个人账号 | 系统自动生成 |
姓名 | 与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 |
性别 | 系统自动生成(核实是否与本人身份证一致) |
手机号码 | 11位手机号码(目前系统低于11位无法保存) |
证件类型 | 统一为身份证(其他证件类型在系统中为锁定状态,出现其他证件,及时告知中心) |
证件号码 | 18位身份证号 |
婚姻状况 | 系统选项为:未婚、已婚、初婚、再婚、复婚、离婚、丧偶,请根据职工真实婚姻状况选择录入。(已婚、初婚、再婚、复婚的选择已婚即可) |
职业 | 按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工人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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