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推进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规定,结合市中心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
2.领导信息;
3政策法规;
4.部门文件;
5.政府采购;
6.建议提案办理;
7.监督检查;
8.财政信息;
9.公示公告;
10.重点领域公开;
11.便民服务;
1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3.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目录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
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索引号信息内容公开形式生成日期发布机构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了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受理机构。本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睢阳大道与南京路交汇处南行300米路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夏季14:30-17:30, 冬季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0-12329
通讯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睢阳大道与南京路交汇处南行300米路东 邮政编码:476100
(二)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方式:本行政机关主要通过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gjj.shangqiu.gov.cn/)、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予以公开。
2.公开时限: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以本单位及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单位联合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线下公开信息公开地址:
1、市直管理部
办公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行政服务中心北楼一楼14-24窗口
联系电话:0370-603696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冬)、14:00-17:30(夏)
2、神火分中心
办公地址:永城市侯岭乡永宿路北中原路西永城建业
联系电话:0370-605872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3、夏邑县管理部
办公地址:夏邑县华夏大道中段紫香山南门西100米
联系电话:0370-6058731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15:00-18:00(夏)
4、虞城县管理部
办公地址:虞城县城关镇嵩山路西段北侧盛世华庭2号楼商铺1、2、3号房
联系电话:0370-605875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15:00-18:00(夏)
5、梁园区管理部
办公地址:商丘市梁园区锦绣路北侧伟诚﹒欧苑
联系电话:0370-6058713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6、睢阳区管理部
办公地址:商丘市建业十八城三期31号楼1层101
联系电话:0370-605870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冬)、14:00-17:30(夏)
7、示范区管理部
办公地址:商丘市候恂路与豫苑路交叉口西北角,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中区64-67窗口
联系电话:0370-3667871/3667872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冬)、14:00-17:30(夏)
8、宁陵县管理部
办公地址:宁陵县城关镇西关村骊山路珠江路西侧昌隆
联系电话:0370-6058772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15:00-18:00(夏)
9、柘城县管理部
办公地址:柘城县学苑路南侧、天平路东侧建业联盟
联系电话:0370-6058765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冬)、8:30-12:00(夏)
下午:13:00-17:00(冬)、14:00-17:30(夏)
10、睢县管理部
办公地址:睢县睢州大道与中央大街交叉口路西建行二楼
联系电话:0370-8123279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1、民权县管理部
办公地址:民权县北海路南侧、博爱路东侧橡树湾1号楼
联系电话:0370-605878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冬)、14:00-17:30(夏)
(三)依申请公开
1.提出申请。
通过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点击“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通过网上报送即可。
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直接申请。
口头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2.申请的办理。
登记审查。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办理答复。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监督保障
(一)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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