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411400757140080P-036-00000067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成文日期: | 2023-08-2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处罚目录 |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法类别 | 权力来源 | 执法依据 | 受理对象 | 受理条件 | 执法主体 | 申办方式 | 办公地址 | 办理方式 | 监督电话 | 备注 |
| 1 | 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规授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企业 机关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职工个人 | 举证材料 |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电话 来访、到场举报 | 商丘市睢阳大道宇航路交叉口 | 法规政策宣传,依法查处 | 0370-12329 | |
| 2 | 对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处理 | 其他权力 | 法规授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企业 机关 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 职工个人 | 举证材料 |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电话 来访、到场举报 | 商丘市睢阳大道宇航路交叉口 | 法规政策宣传,依法查处 | 0370-1232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