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00051-sqszfgjjglzx-00000099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处罚结果 |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无行政处罚的情况公示
根据《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权责清单》,中心承担有两项行政处罚权,分别为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处罚、单位为职工出具虚假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或者贷款证明的处罚。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着服务型执法的原则,采取沟通协调的方式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缴存单位进行住房公积金促建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中心未进行行政处罚,特此公示。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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