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00000008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1-08-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公积金办〔2021〕6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意见》的通知
商公积金办〔2021〕6号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意见》的通知
各科室、管理部(分中心):
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意见
2021年8月2日
附件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意见
为切实保障中心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期间上班防控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省和市的防控要求及中心制定的防控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岗位实际切实履行职责,保障中心工作运转;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发现疫情要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主动就诊;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和掌握疫情动态、防治措施和科普知识,积极传播正能量,坚决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二、上班途中
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三、进入办公区域前
进入办公区域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楼工作。若体温超过37.2℃,请勿入楼工作,做好请销假的同时,居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四、办公期间
(一)做好消毒工作。进入办公室前洗手消毒,进入办公室后打扫卫生,每天上午、下午上班前分两次对办公室进行消毒,并开窗通风20—30分钟。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内外夹弓大立腕)严格洗手。
(二)做好个人防护。多人办公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座机电话及常用办公用品保持清洁。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须洗手,传阅文件时须佩戴口罩。注意增添衣服保暖。
五、召开会议
防疫期间,我中心原则上不召开各类会议,确需召开的首选视频方式。确需集中召开的,主办科室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尽量控制会议规模,控制会议时间,参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
五、外来人员管理
(一)中心机关。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入中心办公区域。凡因工作确需会见的,对公务来访人员进行严格登记、体温检测,会见时双方必须佩戴口罩,尽量缩短会见时间。体温超过37.2℃度不准进入办公区域并告知会见人。
(二)服务大厅。提倡“网上办、预约办、快办”,对到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实名登记(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并询问近期旅居史。体温超过37.2℃度不得进入服务大厅并告知缴存职工。外地办理业务人员,应出具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中心人员管理
中心工作人员(含在编、聘用及银行人员)无特殊事由,不得离开常住地(工作地),确需离开商丘的必须逐级审批并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各部门要对中心工作人员(含亲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近期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等情况进行排查,如有上述情况应第一时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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