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咨询内容
咨询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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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省外异地公积金可以在商丘办理商转公? | ||
咨询人 | Smalljian | 咨询日期 | 2022-08-04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咨询内容 |
2018年在商丘虞城县购买的房子,办理的是商业贷款,可以使用江苏省常州市的公积金进行商转公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材料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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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办结日期 | 2022-08-05 |
回复内容 | 您好,按照《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商公积金委〔2022〕5号)规定,我市“商转公”业务办理对象不再限制为“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此异地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商丘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我市正常办理“商转公”业务。办理“商转公”业务具体需要材料如下:(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2)婚姻状况证明;(3)I类银行卡;(4)个人信用报告(由承办管理部、分中心负责查询);(5)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由承办管理部、分中心根据当地情况开具);(6)已办理好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契税完税证明;(7)银行借款合同;(8)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9)近一年还款明细(不足一年打印全部);(10)公积金贷款差额的有效凭证;(11)收入证明、收入流水、纳税证明。(按需要提供)(12)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一年缴存明细(异地职工提供)。详情咨询0370-12329,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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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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