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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应关切

    关于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商转公”办理需要什么条件速看这篇!

    来源: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29 09:22:4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关于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相关问题。
    (1)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当年(自然年度)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2)为方便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针对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为2100元,各县为1800元)的灵活就业人员,中心已发送短信提醒并对其缴存基数进行统一上调,敬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按时预存充足扣款金额,避免出现扣款失败,影响正常缴存。
    二、“商转公”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答:(1)申请人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2)在本市市域内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3)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且正常归还贷款一期以上;(4)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须为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房屋共有产权人,以共有产权作为抵押的,其房屋共有产权人须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配偶;(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6)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仅为原贷款银行设定抵押权登记且未设定其他抵押事项;(7)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8)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商转公”业务的申请材料在哪可以查询到?
    答:咨询人可在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查询到“商转公”业务的申请材料。官网查询路径如下,搜索打开“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gjj.shangqiu.gov.cn/,在官网首页找到“办事指南”模块,“商转公”业务服务指南。
    四、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人在外地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全程代办?
    答:根据《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商公积金贷〔2021〕1号)第七条(二十):“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须到场签署面谈笔录(二手房贷款的需签署房屋套数承诺书)及贷款申请表。签订借款合同时,如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不能到场,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需核对其真实性),并在签署借款人姓名后备注代签人姓名。”规定,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均应到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如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办理。
    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什么时间下调?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下: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如遇调整利率,对于已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利率在当年内不作调整,自下年度的1月1日起调整。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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