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 智能问答 |繁體版
  •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河南政务服务网 商丘市政府网
    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县(市、区)政府

  • 您的位置: 首页 >解读回应>政策解读>本级政策解读>详细内容

    本级政策解读

    关于《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 发布时间:2022-05-05 12:00: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对文件进行了转发并提出了具体实施措施,现就具体措施解读如下:

    一、2022年4月2日中心文件下发之后缴纳购房首付款并签订购房合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适用本《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入监管账户期限,自合作楼盘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止。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4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robots